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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程序中发明专利申请检索的顺序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2日 来源: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 浏览:266
[导读]:   宋律师,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

  宋律师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实质审查程序中发明专利申请检索的顺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审查员在检索时,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新颖性上,同时也要注意和创造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把那些相互结合后可能使申请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的两份或者多份对比文件检索出来。此外,审查员也要注意那些由于其他原因可能是重要的文件。例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审查员在检索时,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新颖性上,同时也要注意和创造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把那些相互结合后可能使申请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的两份或者多份对比文件检索出来。此外,审查员也要注意那些由于其他原因可能是重要的文件。例如,有助于理解申请的主题的文件;或者最适于说明申请的主题,并可能成为审查员要求申请人改写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及说明书的有关部分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在检索时,审查员应当注意现有技术中专利文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专利文献的说明书的内容,而不应仅将注意力放在权利要求书上,应当将要检索的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与有关的现有技术中专利文献所公开的内容进行对比。

  具体而言检索的顺序分为:在所属技术领域中检索、在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中检索、重新确定技术领域后再进行检索及检索其他资料。

  一、在所属技术领域中检索

  所属技术领域是申请的主题所在的主要技术领域,在这些领域中检索,找到密切相关的对比文件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审查员首先应当在这些领域的检索用专利文献中进行全面检索。例如,表示发明信息的分类号为×××7/16……,那么首先检索7/16,然后检索7/12;之后,还应当检索7/16及7/12之下属于不明显排除申请的主题的各个小组;最后检索覆盖申请的主题的高一级小组直到大组。如果表示发明信息的分类号不止一个,那么还应当以同样的方法,在其他分类号的技术领域的检索用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

  对申请的其他应检索的主题,应当在其所属和相关的技术领域采用类似的方法进行检索。

  二、在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中检索

  审查员应当根据“在所属技术领域中检索”的检索结果,考虑是否需要把检索扩展到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如有必要,应当在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中按照“在所属技术领域中检索”所述的方法进行检索。

  三、重新确定技术领域后再进行检索

  如果通过“在所属技术领域中检索”及“在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中检索”中的检索,没有找到对比文件,有可能是原来确定的技术领域不正确。这时,审查员应当重新确定技术领域,在该技术领域中进行检索。

  在上述所有的检索中,检索的时间顺序,即所查阅的检索资料的公布时间的顺序,一般都是相对于申请日而言由近至远。

  四、检索其他资料

  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应当在检索用非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此外,审查员还可以查阅在上述“在所属技术领域中检索”至“重新确定技术领域后再进行检索”得到的对比文件中所引证的文件,以及查阅检索出的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或专利说明书中“引证参考资料”栏下列举的相关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检索,确定该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实质审查的内容: 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检索,确定该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实质审查的内容:

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申请人对申请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申请时,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发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对所要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即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含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是否符合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在优先权日与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了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被文件时,则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同时根据检索出的对比文件判断该发明专利申请的专利性。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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