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律师,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侵犯作品署名权承担的
侵犯著作权署名权要承担民事或行政或刑事。
1、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对下列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行政,给予行政处罚: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关于刑事:《刑法》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著作权侵权,以犯罪论处。
二、署名权被侵犯的表现
1、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作者决定不署名的作品,被他人擅自在作品上使用作者姓名,属于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的表现;
作者的作品被署上了他人的姓名,也是署名权被侵犯的表现,署名权包括了禁止未参与创作的人署名为作者的内容。
2、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辑的《伯尼尔公约指南》,认为确认作者身份权中包括了禁止假冒他人在非作者的作品上署上作者姓名的权利。
在非作者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就是意图通过混淆作者的身份,并以此获得利益。这种行为可能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还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并且会误导作品的读者,扰乱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
三、署名权的保护期限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项这样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著作权人对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作者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及相应程度的选择。署其本名或笔名,则是将其作者身份公之于众;署其他为人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则往往是部分隐瞒或完全隐瞒自己的作者身份。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侵犯作品署名权承担的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与认识作品的署名权,通过了解我们知道,署名权包括作者在作品上署真名、假名、笔名、艺名甚至不署名的权利,所以说署名权除作者以外的人都无权享有。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
不属于专利。
1、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
2、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
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软件的鉴别材料;
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合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第十六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第十七条 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
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 X 210mm纸张。
第十八条 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
1、自动取得制度,
2、注册取得制度。
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不属于专利,对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为大家带来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